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狮子会服务队创建工作的管理,规范创队程序,依据《深圳狮子会章程》、《深圳狮子会工作规则》、《深圳狮子会服务队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服务队是本会开展社会服务的基层非法人单位。服务队开展狮务活动应本着民主、平等、尊重、志愿和自律的原则。
第三条 新服务队的创队设想应符合深圳狮子会宗旨、愿景、使命和价值观。
第四条 创队发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本会正式会员,且入会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 非服务队现任队长;
(三) 创队发起人创建两支以上服务队,需保证原服务队健康发展,且于创队队长卸任满五年后方可再次创新队;
(四) 参加过本会组织的创队训练营等相关培训。
第五条 创队申请:
(一)创队发起人联络有关爱心人士及参与创队老会员组成并成立服务队创建工作小组,服务队创建工作小组不少于6人;
(二)第一副会长、创队发起人所在的专区主席和分区主席、导狮团、新队发展委员会与创建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创队约谈,约谈次数不超过三次;
若约谈成功,分区主席、新队发展委员会主席在《深圳狮子会创队申请表》上签字,提交办事处;办事处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会长签字,正式同意服务队创建工作小组筹备创队事宜,若三次约谈均不成功,创队发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发起创队;
(三)创队申请批准后,由导狮团与创队队长沟通,推荐两名认证导狮担任指导狮友,经会长批准后,签订《指导承诺书》;导狮须全程参与创队过程,期限为2年。
第六条 服务队命名:
(一)服务队的名称必须经本会核准,每支服务队的名称应是唯一的。服务队名称不得以行政地域、地名、行业或会员所在公司的名称命名,尽量使用体现公益、慈善或其他积极正面意义的名称;
(二)创队发起人将拟定队名报办事处,办事处报中国狮子联会审定。
第七条 服务队人数:
(一)满25名会员即可申请创建一支服务队,新服务队成立3个月内会员人数须达到30人;
(二)新服务队中的转队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上限6人。
第八条 创队筹备会:
(一)创队发起人需在导狮团的组织下,由指导狮友和新队发展委员会主席或执行主席协助,按程序组织三次创队筹备会。三次创队筹备会不得合并召开。会议召开前一周请本会委派讲师和导狮参加,进行狮务培训;
(二)创建工作小组与指导狮友、新队发展委员会共同讨论制定创队实施方案,确定拟邀请入会人员名单,第一、二、三次创队筹备会时间、地点及人员分工,并将服务队创队具体实施方案报本会备案;
(三)第一次创队筹备会,至少10名准狮友出席。进行狮子会性质、基本知识等介绍和培训,发放入会申请表及其他有关宣传资料,提出交回入会申请表的时间要求,指导狮友分享加入狮子会之后的感受,并作指导狮友承诺;
(四)第二次创队筹备会,至少15名准狮友出席。会议初步确定服务队会员名单,确定会务研讨会时间、地点及人员分工,进行狮子会组织架构的讲解;
(五)第三次创队筹备会,至少20名准狮友出席。会议进行狮子会礼仪礼规、狮子歌规范动作等内容的讲解,确定服务队会员名单,协商并确定服务队创队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财务、总务、纠察和理事的候选名单,并将上述两份名单报本会审批。同时确定服务队成立大会时间、地点及人员分工,并在本次会议后、上报本会之前向所有准会员收取会费、捐款。
第九条 新服务队的所有准会员缴齐入会费、常年会费,转会会员交齐转会费,由办事处提交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第十条 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对新服务队的创队资格及准会员入会资格等审议通过后,新服务队即成立。
第十一条 办事处将新服务队创队资料报中国狮子联会、国际狮子会核准,申请服务队编号和会员编号。
第十二条 正式成立后,新服务队方可召开成立庆典。深圳狮子会将授予新服务队队旗、钟锤,授予会员创队会员徽章。授旗仪式可在区会换届就职典礼、新年慈善晚会及区务会等大型狮务活动中举行。
第十三条 新服务队在正式成立后方可以服务队名义对外开展社会活动,正式成立之前不得以服务队名义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但可以参与创队发起人所属服务队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 不正常服务队的复队程序按照新服务队成立的相关程序进行,复队队长必须符合创队发起人的条件。
第十五条 新服务队首届理事会由创队队长、第一副队长、第二副队长、第三副队长、秘书、财务、总务、纠察、理事等组成。
第十六条 服务队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创队队长必须任满一年,方可换届。
第十七条 服务队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服务队理事会会议由队长召集和主持,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超过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服务队理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会员发展、会务管理、服务活动和狮友关爱等狮务活动,相关职务负责人统一用“××××委员”的称谓,如“会员发展委员”、“助残服务委员”、“狮友关爱委员”等。
第十九条 服务队财务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服务队财务应定期向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 服务队活动经费(包含服务经费和行政经费)应全部进入由本会统一开户的服务队账户中,按“量入为出,量力而为”的原则和财务管理规定支出和核销。
第二十一条 服务活动的开展应尊重会员的意愿,注重会员的参与,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深圳狮子会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2017年9月16日深圳狮子会2017-2018年度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