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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实施细则

文章出处:规章制度 网站编辑: 前程服务队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0-07-16 17:03:42
第一章  宗旨

从制度上保障前程会保持长久活力;维持前程会正常规范平稳发展;培育民主选举文化。参照国际狮子会宪章和深圳狮子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参选人守则 

参选狮友必需以狮子会利益为最高利益,以前程会的团结和谐为最高守则抱着活跃会务、不在乎输赢的心态,积极报名参选。无论输赢,都是对团队的贡献。

第三章 前程会选举口号

快乐选举、都是赢家。

第四章   投票方式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举一名前会长担任点票组组长,由纠察秘书、司库、现场选定1名狮友组成5人点票小组。若以上人员本人报名参选,则另行推选点票组人员。

第五章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里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本会一切重大事务如章程及制度的建立及修订、理事会选举等,均需通过会员大会充分讨论及表决通过。会员大会需有超过三分之二有效会员(含正式会员及联系会员,不含休会会员)出席才可召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会员,需亲自致电大会主席说明情况并获同意后,可远程视频或电话参会。休会会员没有当年度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章  会长委员会

1、会长委员会组成:创会会长、前会长、上届会长、当届会长;

2、会长委员会主席由创会会长担任;

3、创会会长、前会长自愿选择是否出席理事会会议,若出席则有总数不超过三票的投票权。

4、为保障会员大会及选举的顺利进行,会员大会期间,会长委员会充当选举委员会的角色作用,上届会长为会员大会主席。为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和谐进行,会长委员会成员不应公开为个别参选人拉票及影响其他会员投票。

 

第七章  会长、副会长产生办法

会长、第一副会长、第二副会长等额选举产生;第三副会长差额选举产生。

1、会长的第一候选人是第一副会长。

第一副会长获得理事会出席者超过半数同意即获得会长候选人资格;

会员大会上获得超过半数同意即当选会长;

若落选则第二副会长、第三副会长顺位成为第二、第三候选人参选会长。

2、第一副会长的第一候选人是第二副会长。

第二副会长获得理事会出席者超过半数同意即当选为第一副会长;

若落选则第三副会长顺位成为第二候选人参选。

3、第二副会长的第一候选人是第三副会长。

第三副会长获得理事会出席者超过半数同意即当选为第二副会长;

若落选则第二副会长空缺在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

4、第三副会长候任人资格(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一) 曾经担任过理事会成员或名誉理事,且狮龄足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 获会长委员会提名推举的杰出狮友。

5、第三副会长产生办法。

第三副会长在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参选人在会员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每人8分钟),接受会员提问(每人3分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

(一) 若没有人报名参选,候选人由会长委员会提名推举产生;

(二) 若只有一名参选人,需获得超过半数同意票才能当选;

(三) 若有两名参选人,获最高同意票且票数超过半数者当选;否则二十分钟后举行第二轮投票;

(四) 若超过两名参选人,首先举行首轮投票,若获得超过半数同意票者即宣布当选;否则选取前两名最高同意票者进行第二轮投票。获最高同意票且票数超过半数者当选;否则二十分钟后举行第三轮投票;

(五) 以上选举若仍没有合格的当选者,则现场另行推举新候选人或择期再选。

第八章  选举过程中有任何突发事件或未尽事宜,由会长委员会协调解决。

1、当届会长、第一、二、三副会长因个人原因(如健康、调离本地、出国移民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可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提出请辞,获通过后生效,其空缺由后续职位者顺位补上。若出现副会长空缺,则由第三副会长落选者按当初得票高低顺位补上。若仍有空缺,由理事会推举产生。

2、若当届会长因以下原因导致会务严重不正常,经多方协调仍然无效,经会长委员会全票通过,可提出改选当届会长的动议,经理事会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召开临时会员大会,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即生效。会长空缺按第十条所述方式补位产生。

1、当届会长连续三个月不亲自召集,也不委托他人召集召开理事会每月例会;

2、个人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会务不能正常开展;

3、个人严重违反狮子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损害狮子会或里程服务队的名誉和形象;

4、个人“四出”表现极差或严重影响团队的和谐团结,导致一半以上会员书面投诉。

8、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员大会授权理事会管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第九章  理事会成员

1、会长团队5人:会长、上届会长、第一、二、三副会长;

2、委任理事6人:秘书、副秘书、司库、副司库、总务、纠察;

3、竞选理事8人。理事会成员共19人。

第十章  委任理事的产生办法

由当选会长委任产生

第十一章  竞选理事的产生办法

会员均可报名参选。在会员大会上先发表竞选演说(每人3分钟),后接受会员提问(每人1分钟),再无记名投票。若参选者超过八人,则得票最高的八人当选;若参选者八人以下(含八人),则获超过半数同意票的参选者当选,空缺席位由当选会长和会长委员会商议委任产生。落选的理事自动当选成为候补理事。候补理事可列席理事会,但没有投票权。年度中若有理事席位空缺,由候补理事根据票数高低顺位补上。

第十二章  名誉理事

为了表彰对本会有杰出贡献的狮友,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荣誉,特设立名誉理事席位。

1、名誉理事产生办法

(一) 上一年度募捐款总额(个人捐款和社会募集总和)前三名者,自动当选为名誉理事(当届会长、副会长除外);

(二) 对本会作出特殊贡献或德高望重的狮友,经当届会长提名,理事会投票通过。

2、名誉理事的权利

(一) 可自愿选择出席理事会会议,若出席则有投票权;

(二) 竞选第三副会长的资格。

3、本细则所述的“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4、本实施细则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正式试行,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5、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理事会。会员大会授权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修订后,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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